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 科 门 类: 工 学
一级学科名称: 建 筑 学
一级学科代码: 0813
所 属 学 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部制表
2019年06月
建筑学专业(081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服从国家利益;具有献身精神和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有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和责任感的高级专业人才。
在建筑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较强的实践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在建筑设计、城乡规划、景观设计部门和教育部门从事技术、教学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进一步深造的学术基础和科研技能。
二、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包括居住环境与建筑设计、城市与建筑色彩设计和公共建筑设计等方面的研究;
2.城市设计:包括现代城市设计方法及理论、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和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等方面的研究;
3.建筑技术科学: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技术和建筑构造实用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科研及论文工作实行导师负责与导师组(包括企业导师)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学习、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校企联合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理论学习重在拓宽和加深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工程实践着重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科学研究重点培养学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从事创造性研究工作的基本方法。
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校内导师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设计和科研能力的训练和指导。企业导师侧重强化研究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依托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突出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学制3年,最长学习时间不超过4年,提前毕业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分为选修课和必修环节。硕士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28学分,学位课至少达到18学分,最高学分不超过34学分,其中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4学分。硕士生在校期间应有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活动,实践成果计入必修环节应修学分。跨一级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要求合格但不计学分。补修课程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所学专业情况、本科所在学校情况及硕士论文选题情况等来指定。具体课程设置见教学计划表。
五、考核方式
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的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以微观、个案为主,题目不宜过大,突出实用性、前沿性、科学性、特色性等特征;选题可和校外研究机构、企业的科研项目或实际问题相结合,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意义或学术价值,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确定选题方向的基础上,要求查阅参考文献资料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一般不少于10篇)。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拟选课题当前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水平;
(2)该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和开展科研工作的可行性;
(3)所选课题的目的、意义、关键问题与创新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
(4)选题所具备的条件(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本人理论及实际工作基础),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5)研究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选题报告的评审一般应采用报告会的方式,硕士研究生就课题的来源、研究意义、研究方案、拟解决的问题以及研究进度做出说明。由考核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方能继续进行课题研究。未通过者可在2个月内补作一次选题报告,仍未通过者,不得继续进行论文工作,按肄业处理。
选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随意改变题目和研究内容。如有特殊原因需修改者,由硕士研究生写出申请报告,经导师、导师组组长、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及时重做选题报告。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初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及成果,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如期完成全部论文工作的可能性。检查合格者,可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检查不合格者,可限期改正或终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3.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须符合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对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要求,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低于10%,方能申请答辩。
(2)学位论文需聘请本学科3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2名及以上评阅人意见为“同意答辩”的方可申请答辩。
(3)评审通过后可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1/3。
(4)答辩通过者,经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4.各环节间的时间要求
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各环节之间应有充分的实际工作时间,选题报告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9个月,答辩申请与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个月。
5.其他科研、学位论文各环节具体要求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七、教学计划表
课 程 类 别 |
课程编码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开课单位 |
备注 |
学 位 课 程 |
公 共 学 位 课 |
SK1101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18 |
1 |
考试 |
社会科学部 |
|
SK110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2 |
考试 |
社会科学部 |
WY1101 |
基础英语 |
2 |
54 |
1 |
考试 |
外国语学院 |
WY1106 |
学术英语(建筑) |
2 |
36 |
2 |
考试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基 础 理 论 课 |
JZ1201 |
建筑文化 |
1 |
16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JZ1202 |
绿色建筑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203 |
城市规划理论 |
1 |
16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2302 |
设计理论与方法 |
1 |
16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专 业 学 位 课 |
JZ1301 |
工程设计Ⅰ(建筑设计) |
4 |
64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JZ1302 |
工程设计Ⅱ(建筑设计) |
4 |
64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303 |
工程设计Ⅰ(建筑技术) |
4 |
64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304 |
工程设计Ⅱ(建筑技术) |
4 |
64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非 学 位 课 程 |
选 修 课 |
SK1104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第一学期) |
1 |
20 |
1 |
必选/考查 |
社会科学部 |
|
SK1105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第二学期) |
1 |
20 |
2 |
考查 |
社会科学部 |
JZ1411 |
科学研究方法与学术论文写作 |
1 |
16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10 |
城市生态与景观设计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1 |
当代居住建筑设计 |
1 |
16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2 |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
1.5 |
24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3 |
城市与建筑色彩 |
1 |
16 |
1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4 |
居住小区室外交往空间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5 |
建筑物理环境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6 |
建筑新型构造技术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7 |
城市雕塑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8 |
视错觉与建筑艺术 |
1 |
16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JZ1409 |
城市经济与城市开发 |
1.5 |
24 |
2 |
考查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必 修 环 节 |
JZ1501 |
科研(教学)实践活动 |
1 |
|
|
考查 |
|
|
JZ1502 |
学科前沿报告与学术活动 |
1 |
|
|
考查 |
|
JZ1503 |
工程实践活动 |
1 |
不少于半年 |
|
考查 |
|
JZ1504 |
知识产权与学术道德教育 |
1 |
|
|
考查 |
|
补 修 课 程 |
|
|
建筑史 |
|
|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
|
|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建筑设计 |
|
|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建筑物理 |
|
|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建筑构造 |
|
|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建筑设计 |
|
|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导师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